第一条 依照教育部《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和《北京市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规定》,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前身是“北京协和医学院”,由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于1917年创办;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是国家卫生部直属高校,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体制。中国医学科学院成立于1956年 ,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医学科学高级学术研究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提供雄厚的师资和技术力量,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培养高层次的医学科学人才,相互依托,优势互补,教研相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是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显著的融医、教、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夜大学,198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招生,1999年2月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10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十几年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为社会和用人单位培养了3600余名应用型专业人才。目前,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开办了专升本和专科两个层次,设有医学检验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现有成人在校生1400余人,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300余人。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式为夜大学,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专升本三年(学费2700元-2970元/年),专科四年(学费2200元/年)。
上课地点:北京市东单三条九号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校本部
第四条 我校2006年在北京地区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招生面向社会,主要招收从事本专业的在职人员。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无护士执业证书的考生报考,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六条 报考专科升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需在相同、相近专业内报考。
第七条 考生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我校不再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
第八条 录取工作按照北京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新生未经我校批准,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报到后,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和我校招生条件者、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各项纪律,加强管理。招生工作在学校和北京市成招办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工作,同时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本校监督举报电话:65105985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北京东单三条九号,邮政编码:100730
咨询电话:65105832,65105833